2019年3月13日,北京市朝陽區人(people)民法院(下稱朝陽法院)判決被告江鈴控股有限公司(下稱江鈴公司)、北京達暢陸風汽車銷售有限公司(下稱達暢陸風公司)的(of)行爲(for)構成對原告捷豹路虎有限公司(下稱捷豹路虎公司)的(of)不(No)正當競争。
圖爲(for)江鈴公司推出(out)的(of)“陸風X7”和(and)捷豹路虎公司推出(out)的(of)“攬勝極光”廣告圖
案情回顧
1、兩起訴訟
捷豹路虎公司同時(hour)向朝陽法院提出(out)了(Got it)兩起針對江鈴公司的(of)訴訟:
① 不(No)正當競争糾紛案;
② 侵害著作(do)權糾紛案。
其中侵害著作(do)權糾紛案被判無效。
2、捷豹路虎公司推出(out)“攬勝極光”設計
捷豹路虎公司于(At)2009年2月創造了(Got it)新的(of)“攬勝極光”設計,并于(At)2010年12月在(exist)廣州國(country)際汽車展上(superior)展出(out)。捷豹路虎于(At)2011年11月在(exist)中國(country)市場推出(out)新款“攬勝極光”,并在(exist)中國(country)消費者中赢得了(Got it)良好聲譽。
3、路虎公司申請外觀設計,江鈴提出(out)無效
捷豹路虎公司于(At)2011年申請了(Got it)“攬勝極光”汽車的(of)外觀設計專利,江鈴公司以(by)該設計在(exist)2010年申請之前已公開展示爲(for)由,向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提出(out)對方專利無效的(of)請求。最終,路虎攬勝極光因爲(for)與其申請的(of)外觀設計非常接近的(of)産品在(exist)申請日之前已經公開展覽而導緻其不(No)符合《專利法》的(of)相關規定被無效。
4、江鈴公司申請外觀設計,路虎提出(out)無效
江鈴公司于(At)2013年申請了(Got it)“陸風X7”汽車的(of)外觀設計專利。捷豹路虎公司向國(country)家知識産權局提出(out)對方專利無效的(of)請求。江鈴公司的(of)外觀設計被專利複審委宣告無效,後江鈴公司提起行政訴訟,最終朝陽法院裁定陸風X7因與攬勝極光在(exist)整體視覺效果上(superior)無明顯區别而維持了(Got it)專利複審委的(of)決定。
汽車外觀侵權維權的(of)首例勝利
朝陽法院判決江鈴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(No)正當競争行爲(for),包括生(born)産、展示、預售和(and)銷售産品名稱爲(for)“陸風X7”、産品型号爲(for)JX7200和(and)JX7200L的(of)汽車的(of)行爲(for),消除影響并賠償捷豹路虎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(use)合計150萬元;達暢陸風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(No)正當競争行爲(for),包括停止展示、預售和(and)銷售産品名稱爲(for)“陸風X7”、産品型号爲(for)JX7200和(and)JX7200L的(of)汽車的(of)行爲(for)。
同時(hour),捷豹路虎公司還主張了(Got it)江鈴公司和(and)達暢陸風公司的(of)涉案行爲(for)侵害其著作(do)權,但朝陽法院駁回了(Got it)捷豹路虎公司該項訴訟請求。
此次捷豹路虎勝訴,是(yes)在(exist)新的(of)《反不(No)正當競争法》生(born)效之後,中國(country)法院首次以(by)“有一(one)定影響力的(of)商品裝潢“的(of)相關規定保護汽車外觀設計的(of)案例,必将成爲(for)汽車品牌知識産權保護的(of)具有裏程碑意義的(of)經典案例。此前,隻有其他(he)行業通過不(No)正當競争維權成功的(of)案例,比如奢侈品、酒瓶、工業機械等。此案的(of)勝利爲(for)其他(he)汽車制造商的(of)外觀設計設計保護鋪平了(Got it)道路,尤其是(yes)在(exist)其外觀設計被無效或者存在(exist)被無效的(of)風險時(hour),有利于(At)汽車制造商們(them)深入理解不(No)正當競争的(of)索賠主張。
法律裁定
2017年反不(No)正當競争法第六條規定:
第六條 經營者不(No)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爲(for),引人(people)誤認爲(for)是(yes)他(he)人(people)商品或者與他(he)人(people)存在(exist)特定聯系:
(一(one))擅自使用(use)與他(he)人(people)有一(one)定影響的(of)商品名稱、包裝、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(of)标識;
(二)擅自使用(use)他(he)人(people)有一(one)定影響的(of)企業名稱(包括簡稱、字号等)、社會組織名稱(包括簡稱等)、姓名(包括筆名、藝名、譯名等);
(三)擅自使用(use)他(he)人(people)有一(one)定影響的(of)域名主體部分、網站名稱、網頁等;
(四)其他(he)足以(by)引人(people)誤認爲(for)是(yes)他(he)人(people)商品或者與他(he)人(people)存在(exist)特定聯系的(of)混淆行爲(for)。
1、針對不(No)正當競争糾紛的(of)主張朝陽法院審理認爲(for),路虎品牌的(of)“攬勝極光”實車與江鈴品牌的(of)“陸風X7”汽車實車對比,兩者在(exist)車身比例、車身上(superior)半部分側面外輪廓、側面線條及主要(want)特征線,以(by)及前、後面外輪廓、部件位置關系及主要(want)線條的(of)分割等方面均基本相同,兩者呈現的(of)三維立體形狀和(and)整體造型基本相同。此外,“陸風X7”汽車實車在(exist)懸浮式車頂、下壓式車頂、上(superior)揚特征線條、發動機蓋、整車輪廓細節方面,均與“攬勝極光”實車基本一(one)緻。兩者的(of)不(No)同點僅在(exist)細節上(superior),如前面中部區域進氣格栅内部栅條、貫穿車燈和(and)進氣格栅的(of)金屬條有無、輔助進氣口的(of)大(big)小和(and)形狀,前霧燈的(of)位置和(and)形狀等。
法院認爲(for),江鈴公司的(of)涉案行爲(for)已違反2017年反不(No)正當競争法第六條第(一(one))項規定,構成了(Got it)擅自使用(use)與他(he)人(people)有一(one)定影響的(of)商品裝潢相同或近似的(of)标識的(of)不(No)正當競争行爲(for),引起了(Got it)市場混淆,損害了(Got it)捷豹路虎公司的(of)合法利益和(and)商業信譽。據此法院做出(out)了(Got it)上(superior)述一(one)審判決。
2、針對侵害著作(do)權糾紛的(of)主張朝陽法院認爲(for),一(one)方面,在(exist)案證據尚不(No)足以(by)證明“攬勝極光”汽車外觀的(of)五點獨創性設計系基于(At)功能性作(do)用(use)的(of)實現,“攬勝極光”汽車外觀在(exist)線條、造型、色彩等方面的(of)藝術性表達,可以(by)與實用(use)功能進行分離,其不(No)屬于(At)因實用(use)性與藝術性無法相互分離而不(No)受著作(do)權法保護的(of)情形。另一(one)方面,本案中,“攬勝極光”汽車外觀在(exist)線條、色彩、造型等方面雖一(one)定程度上(superior)融入了(Got it)設計者對美感的(of)追求,但相比于(At)普通的(of)汽車外觀,這(this)些具體表達仍不(No)足以(by)達到(arrive)美術作(do)品獨創性的(of)最低要(want)求,一(one)般公衆更多地(land)将其視爲(for)工業産品而非藝術作(do)品。因此,捷豹路虎公司的(of)“攬勝極光”汽車外觀在(exist)整體上(superior)未達到(arrive)美術作(do)品所要(want)求的(of)藝術創作(do)高度,不(No)具有獨創性,不(No)屬于(At)美術作(do)品,也不(No)屬于(At)實用(use)藝術作(do)品。
朝陽法院未支持捷豹路虎公司認爲(for)江鈴公司和(and)達暢陸風公司涉案行爲(for)侵害其作(do)品著作(do)權的(of)主張,駁回了(Got it)捷豹路虎公司的(of)訴訟請求。
專家解讀
1、外國(country)車企疏于(At)在(exist)華知産保護
一(one)直以(by)來(Come),很多自主車企熱衷于(At)打知識産權政策“擦邊球”,幾乎所有國(country)外知名品牌都被“山寨”過:雙環小貴族模仿奔馳Smart、奇瑞QQ模仿雪佛蘭Spark、衆泰模仿保時(hour)捷Macan等不(No)勝枚舉。
但從以(by)往的(of)訴訟經曆來(Come)看,由于(At)法律認定抄襲的(of)條件嚴格,外國(country)車企自身疏于(At)在(exist)中國(country)的(of)知識産權申請保護,外國(country)車企在(exist)中國(country)起訴“抄襲”勝訴的(of)案例很少。
2、及時(hour)申請外觀設計很重要(want)我(I)們(them)注意到(arrive),在(exist)權利人(people)無法主張其他(he)知産權利的(of)情況下,不(No)正當競争主張在(exist)作(do)爲(for)兜底條款或者是(yes)一(one)攬子保護手段的(of)作(do)用(use)正在(exist)上(superior)升。所以(by),對于(At)權利人(people)而言,保存諸如在(exist)先使用(use)、宣傳推廣、廣告費用(use)、設計原稿、相關獲獎記錄等足夠證據顯得尤爲(for)重要(want)。
當然,權利人(people)也應該注意到(arrive),通過不(No)正當競争進行權利保護仍然存在(exist)較大(big)的(of)不(No)确定性,案件審理的(of)結果甚至也與法院能否具備審理疑難案件的(of)能力相關。
因此,及時(hour)申請外觀設計仍是(yes)中國(country)外觀設計保護的(of)重要(want)方式,尤其是(yes)需要(want)注意在(exist)展會或者産品發布時(hour)的(of)信息披露,避免因此喪失新穎性。
3、知産訴訟環境在(exist)優化此外,外觀設計專利民事侵權訴訟與權利無效的(of)行政訴訟分離也造成了(Got it)訴訟的(of)延遲。
2019年1月1日,最高人(people)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挂牌運行,實現了(Got it)所有專利無效案件與專利侵權案件的(of)二審集中統一(one)審理,能夠從最高司法層面實現專利權效力判斷的(of)一(one)緻性。
今年兩會期間,全國(country)人(people)大(big)代表、最高人(people)民法院副院長羅東川提交建議,建議立法部門在(exist)此次《專利法》的(of)修改中,改革并完善專利無效程序。我(I)們(them)相信,随着法制的(of)完善,未來(Come)因爲(for)循環訴訟導緻的(of)遲延的(of)問題将得到(arrive)極大(big)減輕。
4、中國(country)汽車外觀侵權維權案的(of)首例勝利在(exist)電子商務、社交媒體、通信、高鐵等衆多行業已經完成從中國(country)制造到(arrive)中國(country)創造的(of)轉變的(of)今天,山寨引起的(of)法律風險也是(yes)與日俱增,以(by)往這(this)種車型模仿加低價來(Come)搶市場的(of)模式已經在(exist)中國(country)市場上(superior)越來(Come)越行不(No)通了(Got it), 也會讓這(this)些車企對“山寨”和(and)“抄襲”的(of)行爲(for)産生(born)顧忌,促使其重新考慮侵權成本和(and)深遠影響,因爲(for)海外市場的(of)拓展限制和(and)知識産權糾紛将在(exist)很大(big)程度上(superior)制約企業的(of)未來(Come)發展。
總 結
捷豹路虎的(of)判決無疑增強了(Got it)國(country)際汽車生(born)産商通過不(No)正當競争對抗國(country)内車企抄襲行爲(for)的(of)信心。
該案件的(of)判決也顯示出(out),未來(Come)在(exist)不(No)正當競争法的(of)執行過程中,法院會更傾向于(At)從知名産品聲譽和(and)是(yes)否在(exist)相關公衆中造成混淆的(of)可能性等角度來(Come)解釋更廣泛意義上(superior)的(of)不(No)正當競争行爲(for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