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臨的(of)IP挑戰

元宇宙的(of)跨國(country)界與去中心化特性,使得法律管轄權及适用(use)法律的(of)界定變得複雜。作(do)爲(for)現實世界的(of)虛拟映射,元宇宙中的(of)知識産權管理受限于(At)國(country)家邊界。當元宇宙内發生(born)知識産權争議,難以(by)直接确定應依據哪一(one)國(country)家的(of)法律體系進行裁決,從而引發了(Got it)法律适用(use)上(superior)的(of)難題。

 

元宇宙的(of)虛拟性和(and)匿名性,導緻法律主體和(and)所有權定義困難。虛拟人(people)可以(by)“創造”出(out)新的(of)作(do)品,其自身也擁有知識産權屬性和(and)價值。但虛拟人(people)能否成爲(for)法律主體,能否承擔侵權責任,其“作(do)品”是(yes)否享有知識産權,這(this)些都将直接影響知識産權法律治理的(of)頂層設計。

 

元宇宙的(of)創新性和(and)變化性,導緻現有法律規則的(of)适應和(and)完善困難。在(exist)元宇宙中的(of)虛拟商品如何注冊商标?當現實世界的(of)事物被數字化複制到(arrive)虛拟世界後,其著作(do)權(版權)該如何保護?以(by)元宇宙爲(for)中心的(of)發明技術是(yes)否因被認定爲(for)“抽象的(of)”而沒有資格獲得專利權?商業秘密的(of)保護要(want)求權利人(people)采取合理的(of)保護措施,如何界定“元宇宙中的(of)合理保護措施”?

 

我(I)們(them)基于(At)元宇宙企業面臨的(of)這(this)一(one)系列知識産權問題和(and)挑戰,提供定制化的(of)解決方案。我(I)們(them)服務的(of)客戶包括Web3.0,數字人(people),AIGC相關企業,其中,我(I)們(them)爲(for)一(one)家頭部Web3.0企業在(exist)近30個(indivual)國(country)家和(and)地(land)區提供了(Got it)商标注冊、版權登記、外觀設計及GUI保護、專利申請等服務,爲(for)客戶建立了(Got it)穩固的(of)全球知識産權保護體系。

基于(At)元宇宙産業鏈的(of)知識産權解決方案
基于(At)元宇宙産業鏈的(of)知識産權解決方案
基礎設施層

包含通信網絡基礎設施、算力基礎設施和(and)新技術基礎設施,主要(want)負責數據的(of)實時(hour)傳輸與分發、存儲計算與處理、挖掘與分析決策。該層可以(by)通過申請發明專利來(Come)保護核心技術創新。

核心層

由終端入口、時(hour)空生(born)成、交互體驗、産業平台、虛拟社會架構組成。其中,終端入口包含接入“元宇宙”的(of)各類終端以(by)及接入這(this)些終端所需的(of)基礎軟硬件;時(hour)空生(born)成包含将真實物體數字化所需的(of)技術工具;交互體驗包含“元宇宙”中的(of)各類交互技術;産業平台包括遊戲平台、社交平台等;虛拟社會架構包括安全體系、信用(use)體系等。該層可以(by)通過申請發明專利來(Come)保護核心技術創新,通過登記軟件著作(do)權來(Come)保護軟件源代碼。

應用(use)服務層

包含消費端應用(use)服務、行業端應用(use)服務、政府端應用(use)服務。完整的(of)“元宇宙”形成後,将賦能工業生(born)産、醫療健康、教育培訓、文化娛樂等傳統行業,創造信息消費新業态新模式。該層比較常見的(of)應用(use)及其知識産權保護方式如下:

  • 虛拟商品:虛拟産品及服務可以(by)申請注冊商标,涉及類别包括:可下載的(of)虛拟商品,即計算機程序(第9類),虛拟商品零售店服務(第35類),電子金融交易服務(第36類),虛拟現實遊戲服務(第41類),以(by)及虛拟現實軟件開發和(and)維護服務(第42類)。

  • 虛拟人(people):其本身就是(yes)一(one)件作(do)品,可享有著作(do)權(版權)保護,虛拟人(people)的(of)舞蹈視頻、歌曲等作(do)品也是(yes)屬于(At)著作(do)權的(of)保護範疇;虛拟人(people)物的(of)名稱如用(use)于(At)其周邊産品,則可以(by)根據周邊産品的(of)屬性申請對應類别的(of)商标。

  • XR産品,如AR眼鏡:可獲得産品商标(第9類)以(by)及産品專利技術的(of)保護。

  • 非同質化代币(NFT)及數字藏品:可獲得商品及服務商标(第9類、第42類和(and)第36類)的(of)保護;作(do)品創作(do)完成後可享有著作(do)權(版權)的(of)保護。


需要(want)注意的(of)是(yes),無論在(exist)産業鏈中的(of)哪個(indivual)環節,都可以(by)通過申請商标來(Come)保護企業獨特的(of)品牌形象。